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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节市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3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节市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标准设计、高起点布局、高水平建设、高质量运行”的总体要求,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提振精神、革故鼎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学院各项工作,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业绩、树立新形象,经学院管委会研究,决定2017年教师节市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按原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所分配的指标分别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三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务必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性、公正性,确保有效发挥表彰工作在推动学院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等额推荐上报。

三、在评选过程中,要将推荐人员名单在各校进行公示,公开听取意见,群众满意后方可上报。

四、有关材料务于2017715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电子档上传xyzzrsc11@163.com

联系人:刘思勉     电话:2976302

附件:12017年教师节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三人社【201763号文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7710

 

 

 

 

 

 

 

 

 

 

 

 

 

附件:1

2017年教师节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位

有突出贡献的

优秀教师

有突出贡献的

先进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师

小计

三门峡中专

3

1

5

9

市技校

1

-

4

5

市财校

1

1

3

5

合计

5

2

12

19

 


 

附件:2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教育局

文件

 

 

 

 

 

 

 


三人社〔201763

 

 


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6-2017学年度,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一主题,持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深化教育内涵发展,教育事业发展呈现出喜人新气象。为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第三十三个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一)“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有突出贡献的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二、表彰名额

(一)市政府拟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150名和有突出贡献的先进教育工作者50名。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表彰优秀教师300名。

三、推荐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

(二)参加“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评选,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校(园)级领导参加评选必须按照校长培训有关规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参加评选的校(园)级领导必须完成规定的任课、听课及评课要求,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人员须完成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且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各单位推荐对象由本单位评审后,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上述推荐程序确定人选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结构比例要求

1.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本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中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推荐名额及其所占比重,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

2.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倾斜。乡村教师原则上应占推荐总名额的35%以上。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参加 “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师”评选,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额的10%以内。推荐名额较少的单位,原则上要推荐专任教师参评。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不再更换人选,直接核减本单位的评先名额。对在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推荐对象须征求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部门意见(见附件4)。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务于2017年7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正式文件,内容包括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资格审查情况、评选工作程序、公示情况、推荐对象整体与结构情况等)。

(二)《评先申报登记册》(附件5)一式2份,要求各县汇总后用A4纸打印并用Excel格式报盘,邮箱:sjwrsk@163.com。

(三)《三门峡市2017年优秀教师、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四)计划生育、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材料1份(附件4)。上报时按登记册中序号排列,工作单位名称要求全称(与公章相符)。

(五)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原件由报送单位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有异议的,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表彰工作结束后退还。

联系人:王莉    电话:2816613

 

附件:1.三门峡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三门峡市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3.三门峡市2017年申报表

4.2017年教师节表彰个人审查表

5.三门峡市2017年教师节表彰申报登记册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教育局

 

 

 

2017年6月8日             

 

 

 



 

附件1:

三门峡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毕立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聂红超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张宪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伟建   市教育局副局长

许彦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云仙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张红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局长

  员: 高红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

副局长

张中华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周红霞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少峰   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孟俊萍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赵明将   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

     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温信军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张中华(兼)


附件2:

三门峡市2017年教师节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种类

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有突出贡献的先进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师

小计

灵宝(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5

10

71

116

卢氏

17

6

27

50

陕县

17

6

23

46

渑池

17

6

27

50

湖滨

8

3

14

25

义马

9

3

14

26

开发区

1

3

4

职业学校与成
人中等学校

3

1

11

15

技工学校

4

2

12

18

职业技术学院

3

2

25

30

行政学院

4

6

10

市直

32

5

73

110

合计

150

50

300

500

 

 

 

附件3

三门峡市2017年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从教

时间

 

教龄

 

专业技

术职务

 

任职

时间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学历

 

 

主要事迹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教育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附件4

2017年教师节表彰个人审查表

 

  

 

性别

 

工作单位

 

申报称号

 

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纪律检察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