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现就加强考勤管理通知如下:
1.严格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8:30-12:00 14:30-17:00),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市区有工作任务的同志务必做到有备案有去向;尤其要加强周五下午的考勤管理,无故不得脱岗。
2.严格请假制度,因故不能正常工作需请假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请假。请假时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按照程序获批交由人事处备案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
3.严格监督制度,加强考勤监督检查,由院办、人事处、监察室等部门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随机检查。对考勤不严、管理松散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教职工,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希望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勤奋扎实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人事处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