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5    浏览次数:

通   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04号)精神,学院报名参加面试人员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于9月24日上午报人事处213房间,过期不候!

各位申报人员请准备档案袋,原件当场验证,复印件独立装袋,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1),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2)。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4);

7、面试收费,缴纳考生面试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