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中心): 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现将《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 财务审批报销规定(试行)》予以公布,本规定自2018年11月15日开始执行,正式文件随后发至各部门。 党政办 财务处 2018年11月15日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 财务审批报销规定(试行)》1504167654.docx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国资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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