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06 浏览次数:
通 知
各学院、部(处、室):
请于9月7日下午2点45分,组织本部门所有教职工到学术报告厅参加教师节表彰大会,并按照座次表有序就座,受表彰(教师节表彰和七一表彰)的教职工于9月7日上午9点50分前到学术报告厅进行彩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表彰大会尤其是受表彰的教职工,请及时请假并报备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