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2022—2023学年,是我校拼搏和收获同在,付出与回报并存的一年,本学年在市委、市政府、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出台新政策、落实新规定,勇于开拓创新,在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高尚师德、践行立德树人,经各学院、部(处、室)推荐,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将在第39个教师节期间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评选范围: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含行政兼课教师)一线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先。
2.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承担行政工作的教职工,同等条件下兼课老师优先。
二、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总数按各学院、部(处、室)人数的15%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前提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对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均“一票否决”,坚决不得参选;
2.坚持满工作量原则,申报优秀教师者,要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量。申报先进教育工作者,要保持岗位工作满负荷;
3.各学院、部(处、室)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二)基本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在学校管理、服务教学方面有显著成绩。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表彰人选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方式进行。
2.各学院、部(处、室)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职工民主评议推荐、集体审定、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各学院、部(处、室)在评选工作中要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接受监督。
4.评选工作要依照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要坚决杜绝“轮流坐庄”和“击鼓传花”的情况。各学院、部(处、室)在审定推荐人选时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倾斜,向为学校“双高”建设、课程改革、“岗课赛证”育人模式和教育教学做出贡献的对象倾斜。
5.要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拉关系等违纪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评选工作程序和要求造成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五、材料要求
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有关材料(申报表、汇总表、公示报告,负责人签字盖章)务必于2023年8月31日18:00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万军(13839895059)处,电子版报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smxsgyzzrsc@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8639837876 (杨晓晔)
13839817818 (刘思勉)
附件:
1.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2023年教师节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分配表
2.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2023年教师节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2023年教师节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推荐人选汇总表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