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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2023〕3号)要求,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现就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总支(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总支(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总支(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6个方面同时要立足本职,结合2023年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七项重点工程,实施学校综合改革,落实好“双高”建设等目标,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查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总支(党支部)委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总支(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在组织生活会上,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总支(党支部)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总支(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总支(党支部)的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委备案。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委及时批评纠正。党总支(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有关要求

)强化分类指导

党委派人列席所辖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确保会议主题鲜明、不偏不虚、不走过场。

)严格程序要求

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把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做实做细。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务求工作实效

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 2023年3月20日之前完成,并325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党员干部整改清单报党委备案(组织人事处5号楼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