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7年度考核暨评优评先办法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了进一步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办法:
一、考评的目的和原则
做好年度考核是学院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每名教职工的工作情况,2017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将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选,客观反映个人和部门的工作业绩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组织机构设置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庆红
副组长:侯鑫、赵进卿、彭幸国、李启松、刘赞民、冯新理
成 员:崔建良、王东兴、周新红、齐黎旭、王希瑜、吴丰军、曹长春、高杰、王巧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幸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评方法
(一)2017年度考核
1.指标分配
经市人社局核定,学院2017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为54名。按比例分配优秀名额:科级干部11名,教师、管理人员44名。
2.考评对象
所有在编在职的科级干部、教师和管理人员(县级干部由市委考评办考核)。
3.考评办法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民主测评、审核、公示、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等程序进行。
(3)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
(4)各系(部)、处(室、中心)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各系(部)、处(室、中心)考核小组(分组详见附表)组织。
(5)根据上级精神,自2017年4月起,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平时考核结果有一般或者差等次的,年终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
(6)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7)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的年度考核单独进行。
(8)借调人员一律在现分配部门考核。
(9)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定级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2017年度院内先进系(部)、先进处(室、中心),优秀班主任及先进个人参选范围为全院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
1.突出贡献系(部)2个,突出贡献处(室、中心)3个
产生办法:先由各系(部)、处(室、中心)负责人投票推荐,再由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2.优秀班主任11名
院优秀班主任11名:在学生处管理的班主任中推荐产生10名,在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管理的班主任中推荐产生1名。
3.学院先进个人81名
由2017年度考核各小组民主推荐产生。
以上推荐人选由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优评先
1.未完成本年度责任目标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
2.本年度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
3.违反教师十条禁令,严重违纪者。
4.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2天者,病假全年累计超过44天者。
5.有旷课、旷工现象者,迟到、早退、旷会累计超过3次以上者。
五、奖励办法
1.获得突出贡献系(部)、处(室、中心),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年度考核优秀、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300元奖励。
3.获得上级表彰先进个人,给予300元奖励(上级已发放奖金或奖品的除外)。
第2、3项奖励不重复累计。
六、时间安排及公示考评结果
2018年1月14日前,完成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2018年1月16日前,组织推荐并将结果上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七、其他事项
1.教职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查漏补缺,对未完成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加以落实。
2.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应秉承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各部门对教职工的考评推荐做到客观、公正。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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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后续工程建设筹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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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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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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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小组
组长:王振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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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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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小组
组长: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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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组宣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纪检监察室、工会、团委、图书馆、信息中心、安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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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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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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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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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小组
组长:刘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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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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