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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 2023年度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4-03-26    浏览次数: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

2023年度考核办法

 

一、指标分配

经市人社局核定,学2023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为78名。按比例分配优秀名额:截止2023年年底组织部备的科级干部及中层正职10名,其他人员68名。

二、考评对象

所有在编教职工(县级干部由市委考评办考核)。

三、考评办法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按照个人总结、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审核、公示、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等程序进行。

3.截止2023年年底组织部备的科级干部及各学院,校直各部门的中层正职人员,由学校组织(党政办、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统一对其进行考核。各学院,校直各部门(按2023年年底所在部门)考核小组(第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提前将对本组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报组织人事部,党委将派考察组监督年度考核全程。(分组详见附表1

4.平时考核结果有“一般”或者“差”等次的,年终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

5.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6.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的年度考核单独进行。

7.借调人员一律在组织人事处考核。

8.所有单位考核结果3月29日上午10:00前书面形式报组织人事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优评先

1.违反教师十条禁令,严重违纪者。

2.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2天者,病假全年累计超过44天者。

3.有旷课、旷工现象者,迟到、早退、旷会累计超过3次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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