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的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刘岩松等52名学生退学处理,现将退学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与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398-3808093
附件: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4年春季退学名单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