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学院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制订学院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办法;收集掌握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料信息,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的调查、审核、统计工作,建立贫困生资助档案;
二、全面负责国家新资助体系下我院资助各项工作,做好学院“奖、贷、助、补”为主要体系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三、组织院外各项贫困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四、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贷款。
五、负责全院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包括勤工助学岗的设立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加强面向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困难学生的素质,提升资助效果。
七、提出学院资助贫困学生资金预算和分配使用方案。
八、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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