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26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民主评议、初审,学校汇总、审核后,确定2023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项目高校贷款的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5日至10月2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27日前向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5号办公楼413办公室)李老师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投诉电话:0398-3808093
联系人:李老师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