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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29  来源:   点击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院总务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办公等物品的及时供应,使学院总务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总务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教职工。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条 固定资产划分标准和分类

(一)固定资产划分标准

凡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要求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及构建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设施设备可列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足1000元但使用期限较长,再使用中保持原状态不变的批量产品亦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图书、音像资料等不受起点限制,一律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学院的固定资产分为土地及房屋和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六大类。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

学院各类办公家具统一由学院按有关规定配置,由总务处登记入账。

固定资产管理原则:统一领导,统一采购,全员管理,合理调配,物尽其用。

第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审批、验收及入账

(一)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按照申报程序。由各部门申报所需购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填写《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公务支出事项审批单》,行政教辅部门2千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审批,大于2千元小于等于2万元同时需主管院领导审批,大于2万元小于等于5万元同时需主管财务院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提请学院党委会研究审批。教学系部3千元以下部门负责人直接审批,大于3千元小于等于2万元同时需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批,大于2万元小于等于5万元同时需主管财务院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提请学院党委会研究审批。由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总务处进行统一采购。

(二)验收

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在办理手续前,总务处和使用部门共同组织验收入库。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联,总务处留存两份,附发票一份),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验收签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资产台帐。

(三)学院对固定资产实行(卡片)管理。

卡片填写与粘贴。总务处按固定资产账目统一打印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统一贴在该固定资产正面的明显处。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整、使用及维修

(一)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整,由调出部门或个人填写《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见附件1),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送调入部门或个人签字,交到总务处存档。

(二)固定资产借用,因工作需要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人填写《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固定资产借用单》(见附件2),严格履行领用和交还手续,借用的固定资产按期归还,确保其完整无损。

(三)借用学院固定资产的教职工,在发生人事变动时,如退休、调离等,应办理固定资产交还手续,经总务处签字确认后,方予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四)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总务处根据需要进行调拨。

(五)房屋的维修与改造应按照学院制定的计划进行。

(六)专用设备、一般设备的维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维修。

(七)其他固定资产的维修,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理(报废、报损、丢失、积压、拆除、调出等),执行三门峡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一)固定资产处置审批程序

部门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由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条件

查看有关固定资产报废条件,超过使用年限,鉴定继续使用失去经济价值的;严重毁损、无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的;其他固定资产失去使用价值的。

第八条 固定资产管理员管好学院的资产,掌握资产的数量、品种、分布情况,做好回收、调配工作;建立和管理好资产各类账册。做好资产的入库验收工作,严格固定资产领用制度和签字手续;对资产的管理落实到人,实行分级管理。对库存资产的管理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整理、勤保养;经常深入到处室、班级检查清理校产的使用情况,完成学院和科室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 便于携带式学院贵重财产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九条 便于携带式学院贵重财产的界定

便于携带式学院贵重财产主要是指:收录机、录相机、无人机、投影仪、摄相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及其辅属设备等。

第十条 所有权属

上述资产属学院固定资产,满足使用条件的部门或个人有使用权和保管权,无拥有权。

第十一条 使用权限

由使用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工作完成,及时归还。

第十二条 管理要求

(一)总务处要及时准确地对学院资产进行登记入册。

(二)总务处要定期对保管的学院资产进行核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十三条 使用及保管

(一)所借财物,要妥善保存,备加爱护,一旦学院需要,应及时归还。若调离、退休、离休必须交还所借的学院财产。

(二)使用者发现质量问题时要及时和总务处联系,按要求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学院资产仅供符合条件的部门或个人使用,不得转借,因转借发生问题时,由转借人负责。

(四)学院资产发生丢失或严重损坏情况,由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情况除外)。

(五)学院资产仅用于本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不得用于其它方面,更严禁用于违法违规、不健康、不道德类活动。

(六)个人使用的学院资产由个人保管,部门使用的学院资产由部门负责人保管。

第四章 零星物资采购制度

第十四条 零星物资采购具体要求

(一)物资设备零星采购指的是单批价值5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

(二)总务处负责学院零星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第十五条 零星物资报批采购程序

(一)申报部门按要求填写《三门峡社会管理学院公务支出事项审批单》。

(二)行政教辅部门2千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审批,大于2千元小于等于2万元同时需主管院领导审批,大于2万元小于等于5万元同时需主管财务院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提请学院党委会研究审批。价值在 2000 元以上1万以下的零星物资采购由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公务支出事项审批单》经申请部门主管院长同意,报主管财务院长审批。

(三)教学系部3千元以下部门负责人直接审批,大于3千元小于等于2万元同时需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批,大于2万元小于等于5万元同时需主管财务院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提请学院党委会研究审批。

按程序审批,并由学院党委会议的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 零星物品采购过程

(一)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充分做好市场调查,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努力达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就近采购。

(二)为了保证采购资金合规合理的使用,学院每年对办公用品、办公家具进行2-3次的市场调查、询价,制定出最合规合理的采购计划,报学院审批。

(三)每次采购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务处2人,使用部门1人。

(四)在采购过程中,坚持先批发后零售,本着节约的原则力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坚持货比三家,票据规范。

(五)对采购物品价格在1000元以下的需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采购物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需转账进行结算。

(六)物资采购后,清点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及登记入账。

第十七条 零星物品采购纪律

(一)参与物品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准损害学院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收取供应商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应商处报销任何费用。

(二)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上缴学院财务管理。

第五章 仓库保管制度

第十八条 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库内陈列整齐,做到易取、防潮、防鼠、防火防盗,库内禁止吸烟点火,谢绝闲人杂谈,了解灭火器功能,并会操作。 

第十九条 负责全校物资的收、发、存工作。要严格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按质、按量验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等办理验收手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退货,严格把好质量关。

  第二十条 验收后的物资,按类别,固定位置进行、摆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齐,美观。

  第二十一条 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不全者,一律拒发。

  第二十二条 对于仓库积压物资和部门长期不领用的物品,要及时反映并催促各有关部门尽早领用。

  第二十三条 物品出库和入库要及时登记造帐,结出余额,以便随时查核。

  第二十四条 做到入帐及时,当日单据当日清理。

  第二十五条 做好月底仓库盘点手续,及时结出月末库存数量。

第六章 办公用品保管制度

第二十六条  负责学院办公用品、维修材料的发放工作。

1、 根据办公用品的性质,将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和管理品。一是消耗品即备课本、听课本、笔记本、签字笔、材料纸、铅笔、信笺、信封、打印纸、复印纸、复写纸、印刷品、刀片、墨水、胶水、胶带、钉书针、大头针、曲别针、夹子、图钉、修正液、橡皮、名片、账册、卷宗、档案袋()、标签、电池、印泥()、奖品等。 二是管理品即文件夹、文具盒、剪刀、钉书机、打孔机、打码机、直尺、计算器、验钞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影碟机、录音机、饮水机、电风扇、电脑软硬件及外设、扫描仪、投影仪、计算机网络、音响、话筒、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沙发、茶几等。

2、学院办公用品的采购坚持“计划、适用、透明”的原则,办公用品采购按零星物资采购流程进行。

3、物品购回后,由总务处根据《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公务支出事项审批单》及原始凭证,办理登记、验收、入库及领用手续。

4、办公用品管理:总务处建立和登记办公用品台账,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库存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实相符。防止办公用品受潮、虫蛀、损坏或丢失。根据办公用品的消耗或领用情况,确定和保持合理的库存种类和数量,减少货品积压,保障正常使用。

第七章

第二十 本办法未尽事宜,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由学院总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