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财务制度 > 正文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部门财务报账员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8-04-14    作者:     来源: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

部门财务报账员工作制度 (试行)

为做好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以下简称各部门)与财务处会计工作的衔接,规范会计核算业务,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学院财务审批报账暂行规定》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账员的确定

报账员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人员情况及人员财务专业知识情况挑选,并会同财务处稽核科共同确定,财务处备案。一个部门确定一名报账员(经济业务较多的部门可设置两名)。本部门的一切报账业务由报账员负责办理,报账员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报销、部门预算等业务负责。

二、报账员条件及职责

(一)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熟悉财经业务知识,掌握本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审批报销制度、经费包干核算制度等制度或规定以及本部门的预算安排情况;

(二)报账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三)报账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本部门的事业费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

2.负责办理本部门应缴财政专户款、代收代管款项和其他收入的报账业务,对于部门业务取得收入应及时存入财务处指定的银行账户;

3.负责办理本部门各项支出的报销业务,对报销凭证进行预审,并按事项分类规范粘贴原始票据,对报账事项登记“备查簿”,并定期与财务处核对;

4.负责保管、使用向财务处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领取的审批单、专用报销凭证等各种票据,对各种专用报销凭证应合理使用,减少浪费;

5.协助领导抓好本部门开源节流工作;

6.负责本部门和财务处的业务联系及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向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宣传和报告财务政策;

7.完成其他与财务相关事项。

三、报账员工作内容

(一)对原始单据的审核

1.原始单据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是否符合预算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白条”冲抵发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单据有权不予受理;

2.原始单据是否准确,即发票(收据)是否数字准确、内容齐全、手续完备。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单据,应要求更正补充;

3.报账员填写财务处及其他业务部门提供的各种单据必须符合书写要求,不得涂改,要求单式凭证用兰黑墨水钢笔或黑色中性笔书写,多联套写凭证,可用圆珠笔及双面复写纸复写,不得分张单写。一式多联的凭证,必须保证每一联字迹清楚;

(二)对经济活动业务的审核及报账

1.支出类业务

严格执行各级各类财经法律、法规及制度,严格按照部门经费预算标准,在用款计划内执行,对专项资金作要到专款专用,以保障本部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在报销各类支出费用中须注意:(1)报销大额装修、维修费以及工程支出,须附相关审批文件、合同、清单、决算表等相关工程资料;(2)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3)支付固定资产款项的发票,必须开具固定资产入库凭证;固定资产减少时,开具固定资产减少凭证,保证单位的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同总务处资产账中的“固定资产”金额一致;(4)支付办公用品的发票,必须附办公用品明细表;(5)对于有专项资金或专项收入保障的经济事项,其支出需与收入相对应,在报账时要将收入凭证附在报销单据中。原则上,在没有资金拨付至学院账户的前提下,不得报销支出事项;

2.收入类业务

(1)属于学院行政事业性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的款项,应及时足额通过票款分离上缴学院财政专户,不得截留或私存其他账户;

(2)对按规定向学生或学员等收取的代收代管款项,要开具盖有学院印章的代收代管款项收据,并将取得的收入及时存入财务处指定的银行账户;

(3)对本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往来款项,由报账员负责以本部门名义开具盖有学院印章的代收代管款项收据,并将款项交存财务处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汇总整理报销单据

报账时要统一使用财务处或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单据和汇总凭证。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应根据经费来源按用途进行详细的分类,按科目分类准确填写《支出报销汇总单》。原始凭证粘贴要整齐,按票据的大小,留出装订线。票据整理完毕后,按学院公务事项审核权限逐级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四)办理报账手续

     报账员在报销时,按照学院《财务审批报账暂行规定》执行。报账员在办理款项收付业务之后,应及时将银行回单及其他业务收据及时交回财务处作为入账依据,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账员承担。

(五)登记辅助账

 根据学院对本部门的年初预算及本部门各项开支,进行部门辅助账的登记,随时掌握并及时给本部门领导提供预算执行情况,年末对辅助账进行分析,为来年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信息。

 四、财务管理

(一)往来款项管理。各部门要做好往来款项备查账的登记工作,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对于需要及时拨付至学院的资金要随时跟踪关注,及时申请拨款,预支的借款,要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报销冲账;

(二)收入支出稽核。每季度(或半年)报账员要按照财务处工作安排,对各项收入支出业务进行一次稽核,保证业务、票据及款项相符;

(三)会计核对。报账员应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和财务处的有关要求,每月月初到财务处领取本部门上月会计报表,并与本部门收支业务备查簿进行相应的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和财务处沟通;

(四)业务暂停时间。财务处每月25日结账,原则上26日至月底不办理各项收支业务(特殊情况除外);

(五)工资保险及代扣款项的管理。学院教职工的工资保险、各种代扣款项的核算工作均由人事处统一管理。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统筹款、职业年金等保险费用由账务处统一代交外,其他应交款项如由劳务费产生的税金均由部门报账员代扣代交或应税单位及个人自行交纳。

五、业务培训

单位报账员应积极参加有关政策法规学习、报账员业务培训和财务处报账员工作会议,及时向财务处反馈集中核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六、报账员的纪律要求

(一)报账员在受理业务经办人的原始凭证后,需办理好凭证交接登记手续,并及时对凭证进行严格的预审,预审要按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不循私情;

(二)单位报账员受理报账业务后,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不得积压;

(三)账务处编制出部门会计报表后,报账员应及时安全地传递给部门负责人。

七、报账员工作会议

为加强业务交流,提高报账员的业务水平和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各部门服务,使学院账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和日趋完善,财务处定期安排召开报账员工作会议,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 1、学习有关财会、财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对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 4、探讨如何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广泛听取各单位的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 6、总结交流财务处与各单位之间的信息。

八、备注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 门 峡 技 师 学 院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