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委员会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
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
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
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河南省党委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三门峡市委党委(党
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
法。
- 1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
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
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学院党委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
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党委巡察重要内容。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
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
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
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
从严治学。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
总支(党支部)参照本办法组织学习。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组成。同时,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学院党委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
对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负领导责任。
- 2 -党委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
一责任人,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直接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副书记代行职责。
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宣传统战部
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党政办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
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
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中央、省、市关于职教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 3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
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
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
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深
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
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集体学习
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原则上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全
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党委书记年度重点发言2次以上,其他成
员年度重点发言1次以上。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
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
下功夫刻苦学习。坚持做到“三个一”,即每年精读一本理论著作、
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宣讲一次党课。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
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
化理论学习,自觉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每年至少撰写调研报告1篇。
(四)辅导报告。紧紧围绕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年初党委中
心组学习计划,邀请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讲座,辅导报
- 4 -告必要时可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党委要严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
习政治关,加强主意、内容和导向审查。邀请的授课人及授课主要
内容应当报党委书记审核把关。
(五)现场教学。运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学习典
型、实地指导观摩等方式,让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深化认识的基
础上,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现场交流互动,凝聚思想共识,将学
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学院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
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理论学习中心
组成员应当运用平时抓紧自学、以会带训领学、进党校高校讲学、
沉到基层宣讲、在交流中互学等“五种学习方式”开展学习,积极参
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
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不断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四章 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第十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省委、市委的组
织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党政办协助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宣传统战
部负责内容安排及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确因
公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事前必须向党委理论学习中
心组组长请假,并自主补课。
第十二条 党委书记应当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和班子民主生
- 5 -活会上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在
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学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学习情况,
并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剖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三门峡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
中共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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