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卫生环境管理,营造文明有序的学校环境,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学校卫生环境从严管理,对维护学校卫生环境不利的部门将通报并予以适当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卫生环境责任主体
(一)校园公共区域。学校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扫、垃圾清理,按照《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公共卫生区域分工图》(附件1)严格实行网格化划分,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宣传统战部负责督导。
(二)教室、实训室。学校教室、实训室内卫生清扫、垃圾清理由各二级学院教务部门负责,教务处负责督导。
(三)学生宿舍。学校宿舍内卫生清扫、垃圾清理由各二级学院学生部门负责,学生工作部负责督导。
(四)教师办公室。学校各二级学院、校直各部门教师办公室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清扫、垃圾清理,群保部负责督导。
(五)行政楼公共区域、餐厅、建筑施工工地、公共绿地。学校行政楼公共区域、学生餐厅、建筑施工工地、校园绿化带、校园道路、教学区、公寓区、公共厕所、垃圾暂存点、人工湖及各楼宇内的公共区域卫生,由基建后勤处统一管理并督导。
(六)学校卫生总督查由文明委负责,文明委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文明委办公室设在宣传统战部。
二、学校卫生环境标准
(一)路面:无废物堆积、无明显垃圾,保持干净。
(二)教室、实训室、办公室、宿舍内部卫生:桌椅及用品摆放整齐,室内无蜘蛛网,墙壁清洁无乱张贴、无印迹,门窗干净无灰尘,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迹。
(三)绿化区域:无烟头、纸屑、白色垃圾、枯枝落叶等杂物。
(四)公共设施:定期擦拭,无明显污垢、无损坏。
(五)垃圾箱:箱内垃圾及时清理,箱体保持清洁美观,无痰迹污垢灰尘。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三、学校卫生环境督查管理
各责任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卫生管理细则,建立定时督查和台账制度,依据细则加强卫生管理。同时,每周四下午各责任部门要开展安全卫生大检查并向校文明委上报《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卫生督查表》(附件2)。校领导巡视校园或校文明委日常督查督办时,发现问题将进行通报,同一问题累计通报 2 次(含)以上的部门,视实际情节核减该部门所有人员文明单位考核奖。
附件:1.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公共卫生区域分工图
2.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卫生督查表
三门峡社会管理学院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公共卫生区域分工图

科技图书信息处—公共教育学院(1) 学生工作部—智能制造学院(6)
宣传统战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安全学院(2) 群保部、发展规划与评估处—会计金融学院(7)
党政办—民政健康学院(3) 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应急管理学院(8)
国资财务处—数字商贸学院(4) 教务处—教育艺术学院(9)
招生就业处—新能源学院(5) 基建后勤处—文旅文创学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