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院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按照市文明办《关于做好第二届三门峡文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三文明[2019]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教职工及其家庭。
二、评选条件
1、文明职工评选条件:爱岗敬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友爱互助;学习进取,言行文明;家庭和睦,热心公益。
2、文明家庭评选条件: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爱岗敬业,文明上进;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优生优育;遵守公德,保护环境。
三、活动方式
1.学院各部门发动职工及家庭成员踊跃自荐、相互推荐、共同分享。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广泛宣传教职工敬业爱岗先进事迹,充分展示“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时代特色。
2.“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由各部门推荐,分别按部门教职工总数的30%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院党委会议审核通过。
3.学院择期将对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四、活动要求
1.广泛发动。学院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充分发动教职工及家庭参与到自我推荐、相互推荐的评选活动中来,使活动真正能够接地气,体现时代特色,家庭特色。
2.积极宣传。各部门要将本次评选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开设活动宣传平台,做好宣传报道。
3.认真落实。各部门在4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评选情况、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1、2)、先进事迹材料、评选活动相关图片等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创建办(北401)成萍老师处,电子版发邮箱626728634@qq.com。 候选人撰写“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先进事迹”稿件,字数在2000字左右。
附件1: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
2019年度文明职工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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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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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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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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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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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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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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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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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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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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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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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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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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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
2019年度文明家庭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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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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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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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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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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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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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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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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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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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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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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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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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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