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内容
1.切实提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
2.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3.三门峡市政府工作报告。
二、学习材料一
切实提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
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习型政党建设,这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促进学习转化,使各级党委(党组)的理论素质、党性修养、工作本领有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但现实中,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在执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方面还存在学习内容不精准、学习方式不务实、学习管理不严谨、学习转化不明显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学习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对各级党委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要突出抓好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管理、学习转化等制度执行的关键环节,增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力,切实提升学习质量,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系统抓准学习内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首要任务,全面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确保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的重点,精准把握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立学立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还要加强对意识形态、法律法规、保密工作等重要领域知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不断提高开展工作的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建立在领导干部扎实、全面的能力基础之上。
科学抓实学习方式。科学的学习方式方法事关学习的质量和成效。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中心大局和工作节奏,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学、调研促学、载体助学等学习方式,促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个人自学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对领导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落实个人自学的具体篇章书目,坚决防止“读书只读皮、看文只看题”等形式主义发生。在集体研学方面,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组织好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认真安排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交流、讲评,形成学以致用、互帮互促的格局。在调研促学方面,围绕化解思想难题、实践困惑,建立中心组成员与党员群众交流互动的渠道,使学习由党政领导机关向基层延伸,由领导干部向党员群众延伸。在载体助学方面,利用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文化基地等现场进行党性教育的体验式教学,发挥广播、电视、影视、数字网络等学习平台生动直观的优势,形成“个人上平台、组织配资源、社会育基地”的多层次网络化学习模式。
全程抓严学习管理。必须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作风贯穿全过程,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执行规范化。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本级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所辖的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同时明确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中心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中心组成员在进行述职时,应有述学和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内容;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委(党组)汇报工作时,应做好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学习计划的专题报送。牵头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当好学习参谋,做好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交流、学习通报和学习考核等制度,特别要在开列学习书目、筛选理论专家、设计调研选题等方面精准落实,确保学习任务和要求的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操作性、针对性。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组织对下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了解旁听,并将督促检查、了解旁听情况按规定范围进行通报。在检查考核中,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习考核的有关精神,制定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考核办法,突出“三个考核”,即:党委(党组)中心组组长履职尽责、中心组成员完成学习任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情况。要用好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最大程度地激发学习工作新动能。
真正抓好学习转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学习质量如何、学习制度的执行力如何,事关党的制度建设成果能否真正转化为党的领导发展成果。中心组成员要坚定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时刻警醒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政治学习上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从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发挥党的组织体系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独特优势,引领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形成学习热潮,为学习转化创造整体合力。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实践的重要导向。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等制度规范,聚焦党中央关心的“国之大者”,围绕基层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新时代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情况,补充个人学习内容,完善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基层学习调研,“靶向”进行学习整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的具体举措,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
学习材料二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全文
(202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是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三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推动全党全社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第四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史明理。教育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从历史中寻经验、求规律、启智慧,坚定对党的领导的自信,坚定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学史增信。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三)学史崇德。教育引导党员涵养高尚道德品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做到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
(四)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斗争本领,把握历史主动。
第五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
(四)坚持统筹谋划、开拓创新;
(五)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六)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
第六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在党员学习教育中,应当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
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工作,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
第九条 基层党组织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直接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第三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
第十条 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第十一条 认真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二条 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认识和把握党对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作出的历史性贡献。
第十三条 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
第十四条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精神力量。
第十五条 树立正确党史观,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第四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
第十六条 党员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参加教育培训、参观红色场馆、参加实践活动等形式学习党史。
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第十八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充实党史课程,丰富党史教育形式,提高党史教学质量。进修班、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强化党史学习内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设置党史课程。团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党史课程。
第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史。
第二十条 用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渠道,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推动党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一条 用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好革命文物,精心设计展览陈列、红色旅游线路、学习体验线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
第二十二条 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重大主题宣传,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做好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党史事件纪念工作,按照党中央有关规定办好已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活动,开展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和烈士纪念活动。
第二十三条 用好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传播媒介,用好文学、影视、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充分发挥文献档案、红色书信、革命诗词等教育价值,鼓励各地利用公共空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党史网站(频道)、网上纪念馆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打造党史融媒体作品,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
第二十四条 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平台,运用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宣讲活动、读书活动等形式,发挥革命英烈、功勋模范、先进典型、时代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党史和文献部门应当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准确记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工作,为党史和文献部门提供资料支持。
第二十六条 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加强党史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完善党史精品课程库,利用网络平台、线上课堂等形式,共享优质资源。
第二十七条 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原则,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党史专家和党史宣讲人才。重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自觉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抵制庸俗化、娱乐化,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第二十九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充分利用当地条件就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严禁以学习教育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借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硬性摊派征订辅导读物、音像制品等学习资料。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综合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军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习材料三
三门峡市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2月20日上午,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三门峡国际文博城大剧院隆重开幕。市长徐相锋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2023年工作回顾。二、2024年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三、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徐相锋在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面对深刻变化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抓实“十大战略”,聚焦“13561”工作布局,突出做好“新河文山农”五篇大文章,全力以赴抓“十拼”,经济运行整体向好,产业转型迈出新步伐,科技创新集聚新动能,城乡发展构建新格局,生态环境厚植新优势,改革开放增添新活力,民生保障再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迈出新步伐。
徐相锋在报告中指出,去年是本届政府开局之年,各项工作总体上实现了稳中求进、难中求成,成绩来之不易。这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市上下、社会各界团结奋斗、拼搏奉献的结果。
徐相锋在报告中指出,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围绕现代化三门峡建设“13561”工作布局、“新河文山农”五篇大文章,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新局面。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6.5%,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2.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进出口保持平稳增长,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与“十四五”目标统筹衔接。
徐相锋在报告中指出,围绕今年发展目标,重点抓好9个方面工作:一是统筹消费投资,更大力度稳定经济运行。二是强化科技创新,更高质量汇聚发展动能。三是加快集群集聚,更优路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四是坚持生态优先,更严标准保护生态环境。五是推动城乡融合,更高水平促进协调发展。六是深化改革开放,更大程度激发动力活力。七是挖掘文化优势,更深层次推进文旅融合。八是坚持人民至上,更实举措保障改善民生。九是防范化解风险,更加有效提升本质安全。
徐相锋在报告中指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我们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市之重者”“民之盼者”,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创造性执行能力,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确保各项工作超前布局、高效开展、全面落地,奋力开创现代化三门峡建设新局面。
徐相锋在报告中指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守正创新,接续奋斗、勇毅前行,努力在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中贡献强劲三门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