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2年9月份学习内容
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学习时间:2022年9月23日
学习地点:北办公楼318会议室
主持人:学院党委书记
李平
参会成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县级干部
学习内容: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2.《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办法(试行)》
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2021年3月27日)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
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三、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
四、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五、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办法(试行)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驻在部门按照职能实施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驻在部门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其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一)不接受、不配合或有意规避、阻碍干扰派驻机构开展监督的。
(二)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
(三)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四)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定的,或者以文件传阅、口头通知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的。
(五)未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供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
(六)违反规定和程序作出决定,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向的。
(七)在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而造成失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