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第一条 建立分析研判小组。各党总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
第二条 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第三条 分析研判次数。党总支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第四条 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部门存在的舆情风险和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
第五条 定期通报结果。各党总支每年至少在总支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