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制定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各党总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第二条 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措施。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实现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
第三条 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第四条 以队伍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切实把控课堂阵地。在教育教学环节,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教学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授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第五条 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大学生特有的文化平台。
第六条 积极构建学院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扎实有效地推进学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勇做宣传思想工作的“先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做好宣传思想的“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