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3-05-22   点击数: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河南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三门峡市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学院党委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党委巡察重要内容。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参照本办法组织学习。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同时,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学院党委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负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副书记代行职责。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七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宣传统战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党政办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中央、省、市关于职教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原则上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党委书记年度重点发言2次以上,其他成员年度重点发言1次以上。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工夫刻苦学习。坚持做到三个一,即每年精读一本理论著作、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宣讲一次党课。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自觉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调研报告1篇。

(四)辅导报告。紧紧围绕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年初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邀请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讲座,辅导报告必要时可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党委要严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关,加强主意、内容和导向审查。邀请的授课人及授课主要内容应当报党委书记审核把关。

(五)现场教学。运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察学习典型、实地指导观摩等方式,让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现场交流互动,凝聚思想共识,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学院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运用平时抓紧自学、以会带训领学、进党校高校讲学、沉到基层宣讲、在交流中互学等五种学习方式开展学习,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不断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四章 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第十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省委、市委的组织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党政办协助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宣传统战部负责内容安排及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确因公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事前必须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并自主补课。

第十二条 党委书记应当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和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学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学习情况,并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剖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宣传统战部

学校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府路 邮政编码:472000

豫ICP备17023220号 豫公网安备 411202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