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与引导工作,把握网络舆情管理的主动权,提高网络舆情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网络舆情,是指可能或已经对我校形象或对师生工作、学习、生活产生影响的网络负面报道、言论和虚假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我校网络舆情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二章 网络舆情工作原则 第四条 网络舆情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主管负责、分工协作原则; (二)突出导向、注重效果原则; (三)共同决策、依法处理原则; (四)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原则; (五)快速反应、及时上报原则; (六)确认事实、妥善处理原则。 第三章 网络舆情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 密切监控,快速发现。通过多渠道快速收集相关网络信息,密切关注网络上涉及我校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焦点热点的问题,对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逐级上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已经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发性事件,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舆情信息,确保突发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不演化为大规模的舆情事件。 第六条 分析研判,分级处理。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评估,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视舆情紧急程度,对舆情进行分级处理。 第七条 妥善处理,加强引导。根据舆情分级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坚持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步进行,确保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第八条 及时结案,总结经验。根据舆情走向,再次客观评估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视舆情处置情况,适时结案,及时总结舆情处置经验。 第四章 网络舆情的管理机制 第九条 联动应对机制。对突发性重大舆情以及有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舆情,要及时向学校党委、上级网络舆情主管部门报告,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主流媒体的联系,形成应对舆情的联动机制。 第十条 分级处置机制。在监测校园网以外的网站、贴吧、微信、博客、微博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时,发现有关学校的舆情信息,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研判与分级,舆情等级分三级。 三级舆情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要及时启动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密切关注舆情的进展与动态,适时回应,妥善处理,并将处置结果在12小时内反馈给党委宣传部。 二级舆情除启动三级舆情响应机制外,还要及时跟进,正式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和其它渠道发布信息,掌握网上舆情的主动权。 一级舆情除启动二级舆情响应机制外,第一时间报告给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上级网络舆情主管部门,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将舆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必要时可召开学校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舆情事件的情况及处置结果。 第十一条 建立网络评论员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正面引导。网络评论员队伍由校园内有影响力的网络正能量“大V”、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宣传统战部工作人员、学生意见领袖组成。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