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3-13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负责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建设和发展的教学研究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制定、完善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党委下发的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文件规定;认真执行学院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有关教学、科研文件规定。

三、负责整体规划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建设和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师队伍建设与培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

四、依据国家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等实际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审查各门思想理论课程的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实施情况。

五、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建设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与学校的教职工理论学习、学生理论社团等活动;鼓励、支持教师进行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讲座、研讨等活动。

六、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及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完成教学单位所规定的相关职责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的文字审核、信息报送、档案建设工作。

九、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