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和《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18〕659号)》文件精神,根据学院发展需求,结合教师队伍现状,为提升教师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建设一支教育理念先进、结构合理、规模适当,适应专业建设和发展、职业技能过硬、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专业教学团队。经研究,决定开展“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建设目的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课堂教学、专业实践、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素养、能力和水平,真正实现教师的转型提升,着力打造一支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超、专业技能精湛、综合素质优良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二、主要方式
(一)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
(二)专家讲座与参观学习相结合。
(三)自主学习与企业实践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
(一)高职教育理念、政策,师德师风建设
1.邀请在高职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有影响力的专家到学院举办专题报告、讲座,更新教师教育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2.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管理人员、相关教师参加权威机构举办的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活动、办学模式及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提升教师的理念眼界、政策水平、决策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管理能力培训
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管理人员、系部管理人员到国内同类优秀院校进行参观、学习,全面深入了解高校办学、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为规范、高效开展工作提供帮助。
(三)专业、课程建设能力培训
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管理人员、系部负责人、系部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等到国内同类优秀院校进行参观、学习、培训,全面深入了解优秀院校在专业、课程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切实提高专业、课程建设水平和质量。
(四)教学、教研能力培训
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管理人员、系部负责人、系部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负责人参加优秀院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权威机构举办的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科研等方面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教研能力。
(五)专业技能培训
组织专业教师到国家、省、市级教师培训基地、相关院校、校企合作单位和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实践和教师素质提升培训,深度参与职业工作过程,快速提升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主要项目
(一)专家讲座
1.地点:校内
2.内容:职业教育理念、政策解读及办学实践经验。
3.参加人员:全体教师
(二)参观学习
1.地点:同类优秀院校
2.内容: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经验。
3.参加人员:学院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及管理人员,系部负责人,系部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
(三)专项活动、会议、培训
1.地点:依据活动、会议、培训通知确定
2.内容: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术团体等教育权威机构举办的师德师风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科研等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项活动、会议和培训。
4.参加人员:学院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及管理人员,系部负责人,系部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负责人、教师。
(四)专业技能培训
1.地点:相关高校,校企合作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等。
2.内容: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实践等。
3.参加人员:专业教师
(五)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
1.地点:教育、人社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国家、省、市级培训基地。
2.内容:以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
3.参加人员:专业教师
五、组织和实施
(一)根据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教务处根据结合学院实际和发展需要,选定培训项目、内容、时间及参加人员,确定学年教师培训计划。
(二)按照“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开展项目培训:
1.系部确定培训人员名单,教务处负责审核把关。
2.填写《教师培训预算申请单》(见附件2)和财务处相关表格,按要求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3.教务处安排培训事宜,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4.培训人员按要求认真参加培训。
5.培训人员上交培训总结及培训过程性资料(照片、课件、讲义、视频等),做到高质量、高标准。
6.培训人员填写《教师培训报销结算单》(见附件3)和财务处相关表格、报销票据经教务处处长、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严格按规定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三)教务处、相关系部组织培训人员在不同范围内做汇报讲座,成果共享。
(四)各系部于学期末上交“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总结。
(五)教务处定期对培训成效进行跟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培训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相关要求
(一)全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系部配合实施。
(二)教务处要充分考虑学院实际和发展需要,在全面了解各系部需求的基础上,制定计划,加强过程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
(三)“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要严格按计划执行,确因上级安排、学院发展需要而未列入计划的培训,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四)教务处要多方考察,选择权威机构、优秀院校和高水平专家,提高专家讲座、参观学习和专项会议、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五)各系部要认真分析系部教师队伍现状,紧密结合系部教学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按照学院的要求,制定教师培训需求计划,认真选派教师参加培训。
(六)教务处和各系部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突出培训成果的实用性,积极引导参训教师实现培训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切实提高教师培训成效,有效提升教学管理水平、专业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七)参加培训的教师要珍惜培训机会,认真参加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并及时将学习成果转化和应用到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效。
(八)通过“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建设,不断优化学院教师队伍,使教学团队结构更加合理,教师团队建设迈上新台阶,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高水平的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七、经费保障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总资金共20万元,项目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学院按照计划安排相应的经费保障,依据相关财务制度落实培训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各项建设经费,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教师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发挥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附件:1.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预算申请单
2.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报销结算单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