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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公共教育学院2025年体育类专业单招技能测试实施办法
    发布者:公共教育学院 来源:  日期:2025-04-11 14:59:27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公共教育学院2025年体育类专业单招技能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章程》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经体育教研室探讨商定,体育专业的考生以职业能力面试(15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150分)两种形式进行。300分)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2日

    考试地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府路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田径场、体育训练中心。

    适用专业及专业代码

    一、社会体育(专业代码:570301

    二、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代码:570307

    职业能力面试(150分)

    本测试主要考察学生专项素质和专业能力,通过面试环节:专业认知、职业潜能、专项素质以及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进而综合评定学生的职业能力。(3分钟以内)(150)

    专业能力展示

    二.专业认知及专业素养

    如有运动员等级证或省、市级体育单项比赛三等奖以上荣誉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面试现场查验原件后并返还,证书复印件需上交留存备查,同时需签署上交证件真实有效承诺书。

    专业技能测试(150分)

    一、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与分值

    考试项目

    100

    立定跳远

    铅球

    总分

    分值

    50

    50

    50

    150

    二、考试要求、方法及规则

    (一)考试要求

    1.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2.运动鞋和服装自备。

    3.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参加测试。

    4.严禁穿着带有标记的服饰,例如:号码、符号、人名、学校名称或俱乐部名字等标识。

    5.100米考试项目可穿不超过 0.9 厘米钉子的跑鞋,其它考试项目一律严禁穿带钉子的跑鞋、跳鞋;鞋底不得附着其它物质。

    6.原地推铅球考试项目严禁戴手套以及在手指、手掌部位使用绷带、胶布进行缠绕、捆绑后投掷铅球。如因伤病原因确需使用胶带、绷带的,考生须在考试前向本组考评员出示医院诊断证明。考生可使用考点提供的“镁粉”涂抹在双手和颈部,但不允许向投掷圈内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

    (二)考试方法

    1.设若干个考场,考生随机分配考场并进行分组考试。

    2.每项考试前,须先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无误后开始考试。

    3.100 米使用电子计时设备计时,原地推铅球和立定跳远均人工测量成绩。其中 100 米只进行一次考试;原地推铅球和立定跳远均为连续两次考试,取两次考试中较高成绩为最终成绩。

    4.考试过程中考评员根据考试规则进行评判。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到指定位置查看、确认本人成绩。考生当场核对本人测试结果,对结果无异议者,签字确认后离开场地;对结果有异议者,由考生当场向专项测试负责人提出仲裁申请,由测试仲裁组进行复议。考生签字确认离开考场后对结果提出异议者,不对测试结果做任何解答及仲裁。

    (三)考试规则

    1.100米,分值50分。(参照河南省体育专业统考评分标准得分,主要测试考生速度(爆发力)以及身体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

    1)考生须使用蹲踞式起跑(无起跑器)。

    2)每组考试开始,考评员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给予警告,再次起跑时考生犯规均取消考生本人的考试资格。

    3考试中,被其他考生挤撞、阻挡,造成影响本人考试的,被影响的考生可在到达终点后向考评员提出申诉。

    2.立定跳远,分值50分。(参照河南省体育专业统考评分标准得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下肢爆发力以及身体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

    立定跳远考试办法:考生按轮次每人试跳2次,每次均丈量有效成绩。丈量成绩时,以考生身体任何部位着地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延长线的垂直距离。丈量的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两次成绩中的最优成绩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取区间内最大成绩)。

    1)受试者应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

    2)每人可测跳(连续)2次,以两次成绩中的最优成绩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取区间内最大成绩);

    3)起跳时脚尖踩线、脚尖离开地面、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均判犯规,所跳成绩无效;

    4)考生每次起跳落地后必须往前走出测试场地,否则将判为犯规。

    3.原地推铅球,分值50分。(参照河南省体育专业统考评分标准得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上肢爆发力、身体协调能力以及身体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

    1)原地推铅球考试办法(男子5kg,女子4kg):铅球出手前,考生在投掷圈内从静止状态开始准备,须用单手将铅球抵住或靠近颈部(或下颌)位置。考生可以用任意脚的脚尖或脚跟为轴进行身体转动,但身体转动时双脚均不可离开地面。如考生使用滑步、并步、撤步、上步及旋转等动作的,该次考试犯规,成绩无效。

    2)铅球出手时,考生须用单手将铅球从肩部推出。如考生持球手位置低于颈部或下颌部位以下,或将铅球置于肩轴线后方推出;以及身体任何部位接触到投掷圈上沿或抵趾板上沿,或投掷圈外地面的,该次考试犯规,成绩无效。

    3)铅球出手后,考生双脚可以移动或离开地面,铅球落地点应在角度线内沿以内的测量有效区域。如考生身体任何部位接触到投掷圈上沿或抵趾板上沿,或投掷圈外地面的;铅球落点在角度线上或以外区域,该次考试犯规,成绩无效。

    4)考试结来后(铅球落地后)。考生须从投掷圈两侧限制线的后方径直离开。如考生接触到投掷圈两侧限制线之前的位置,该次考试犯规,成绩无效。

    5)考生每次考试后(投掷的铅球落地后),考评员根据考试规则进行评判。无犯规,举白旗示意,成绩有效;如犯规,举红旗示意,成绩无效,并告知考生原因。

    6)测量成绩时,在测量有效区域内,考评员对考生完成后,考评员根据考生两次投掷铅球落点中最远的一个距离为准,考评员使用测量工具进行测量并报出成绩。

    (四)评分标准(参照河南省体育专业统考评分标准)

    考生考试成绩所达到的对应分值标准见下表,当考生未达到上一个成绩标准时,按照下一个成绩标准对应分值计算(例如:某男考生原地推铅球成绩为12.49,未达到12.50米对应分值,则按照下一成绩标准12.42米对应分值计算)

    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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