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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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民政健康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7    作者:     来源: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全面做好学院整体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树牢“生命大于天”“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建立健全学院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张闯 申菲

副组长:张昭林  田林林  万军

成员:全体教师

二、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安全工作。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是领导小组组长,是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是分管工作的安全主管,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安全工作组、教室和实训室安全工作组、办公室安全工作组宿舍安全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分管院领导担任。

2.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并结合学院实际,贯彻落实学校规章制度和统一部署,统筹研究部署学院重大安全工作事项。

3.学院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实行全员、全时、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4.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5.组织教育师生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和逃生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报备审批制度,“谁主办、谁负责”


民政健康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