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决议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并负责党委或学院名义发出的文稿。组织制定、汇总全院性规章制度,草拟和发布通告、会议纪要等文件。
2.负责组织各部门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并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
3.负责全院性的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上级交办事项及党委或院长办公会等院级重要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5.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或单位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6.负责全院内外党政文件及部门请求件的批阅、转送、呈批、催办、立卷、归档、清退工作。
7.负责本部门起草的党政文件的打印、校核工作,负责党委和行政印鉴、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8.负责调整、发布学院作息制度,安排学院行政、节假日值班等有关事项。
9.负责学院车辆管理工作。
10.负责学院机关报刊的征订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加强内部管理及廉政建设工作。
12.完成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