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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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 综治办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9-05-29    点击: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为维护学院良好的治安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院的稳定。

二、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是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是学院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对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综合治理,针对突出的安全稳定问题,组织有重点的专项治理。掌握学院各阶段、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学院综治委汇报。

四、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学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情况,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加强人口管理(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以及计算机网络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大对违禁物品、淫秽物品的查处。

五、加强校园治安秩序、消防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会同安保卫处协调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和民事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治安稳定。

六、会同安保卫处对学院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七、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和汇报制度,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学院各阶段、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检查、总结、交流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为学院综治委评议、表彰各部门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建议。

九、指导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市、区党委、政府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做好院党委、行政和综治委及主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群众工作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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